壹、預徵職稱:助理教授(以上)專任師資1名
貳、預定起聘日期:110年8月。
參、資格與專業領域:
1. 具教育部認可國內外法學、法律博士學位或已具有助理教授(含)以上資格者。
2. 具有民商法、智財法、科技法等相關領域專長,可以全英授課尤佳。。
肆、請於110年5月14日前(郵戳為憑)檢附下列資料郵寄或親送至本所:
1. 南臺科技大學應徵教師基本資料履歷表乙份
2. 身分證影本
3.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若為博士候選人最晚須於110年7月底前取得博士學位並提出具論文口試通過之正式證明文件;外國學歷者應提供經駐外單位驗證完畢之證明影本)及博士班成績單正本
4. 教育部助理教授(以上)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5. 5年內著作目錄(包括期刊論文、會議論文、碩、博士論文名稱及其他著作)
6. 專業證照證書影本
7. 至少2門可開授課程中英文授課大綱與教學內容計畫(格式不限)
以上資料請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七份,並將電子檔寄至siwang@stust.edu.tw信箱。
聯絡地址:台南市永康區南台街一號 南臺科技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 王士銘先生收
信封請註明應徵專任師資
連絡電話:06-2533131分機5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