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聘職稱:講師級以上兼任講師
人數:11名
應徵條件:具國內外法學博碩士或講師(含)以上資格
專業領域:
民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消費者保護法、通訊傳播法、科技法、企業併購法、資產經營相關法律及跨國商務契約等相關專長
請於2018年11月23日前檢附下列資料郵寄至本所聯絡地址
檢附資料:
1. 身分證影本
2. 最高學歷證書及成績單正本(若影本請蓋學校章)
3. 教育部講師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4. 專業證照證書影本
5. 履歷表乙份
上述資料請自留備份
聯絡地址:台南市永康區南台街一號 財經法律研究所 王士銘收
(請註明應聘兼任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