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產業經營法律學術研討會」日前於南臺科技大學舉辦,本次會議上午場次,南臺科技大學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綜合規劃處處長暨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中心執行秘書林志吉,以「我國金融科技創新與發展」為題發表專題演講,演講內容精彩豐富,令各界與會人士穫益良多。
2018產業經營法律學術研討會邀請與會貴賓(由左至右)南臺科大商管學院副院長洪崇文、金管會綜規處處長林志吉、南臺科大校長盧燈茂、資策會科法所所長張瑞星、財經法律研究所所長羅承宗合影。
主講人林志吉在演講中提到,金融科技(Financial technology,也稱為FinTech)的發展,不僅可以增加經濟產值及工作機會,提升國民所得,也可讓更多窮人及婦女獲得金融服務,改善生活水準。全球計33家金融科技獨角獸,總市值已達1,155億美元,其中又以美國21家(692.3億)為最多,中國大陸6家(250.6億)居次。由於我國有雄厚的科技實力與人才,同時4G用戶普及率也超過100%,加上成熟的金融體系與優異的創新能力,使得台灣發展金融科技深具優勢。
林志吉進一步表示,台灣金融業紛紛投入金融科技,2017年計投入新臺幣109.86億元,預計2018年將投入138.28億元,其中投資類型以支付、技術、大數據、資安及智能理財等業務為重。另一方面,我們也看到金融業積極展開金融專利布局,自2006年至2018年9月止,金融業已申請1,235件,並取得749件,且近年件數較以往有顯著提升。
在金融科技應用面上,林志吉提到幾個我國比較常見的應用類型,包括:P2P網貸平台、行動支付、智能投顧、數位銀行帳戶、區塊鏈技術應用、生物辨識應用等範疇,相當多元。金管會作為全國金融機構的管理機關,對於金融科技發展策略的基本立場,在於主動瞭解創新商品,辨識潛在效益與風險,再採取適當監理政策,不阻礙創新萌芽發展。同時也提倡平衡「鼓勵創新與預防風險」,在協助金融創新同時,建立防範或控制風險之監理機制。另外,林志吉也強調,金管會採科技中立原則,不論採取何種技術,辦理相同之金融業務應符合相同之監理法規標準。對於被問到年輕學子如何把握在校期間充實相關知識時,林志吉建議要朝「跨領域」方向發展。念機械的同學,也可以學一些金融財經;念財金的同學,也不妨可以培養資訊素養。
2018產業經營法律學術研討會現場情形。
南臺科大校長盧燈茂表示,本次的學術研討會由「張麗堂文教助學基金會」贊助,本校財法所與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共同主辦。「張麗堂文教助學基金會」是南臺科大創辦人之一,同時也是南臺科大前董事張麗堂先生所創立,其對南臺科大學術活動的支持一直不遺餘力,該基金會已是連續第10年贊助此研討會。此次研討會,是南部地區法律研究的一大盛事,也期待本校財法所能繼續與資策會科法所合作,在未來舉辦更多活動,讓更多金融與科技法律的議題能有更多討論,帶動國內產業的良性發展。